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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樓最常見的糾紛,怎麼解?

# 民事案件

公寓大樓最常見的糾紛,怎麼解?

一、如果房屋的天花板或屋頂有漏水,可否進入樓上房屋內修繕?若被拒絕怎麼辦?
這是公寓大廈住戶糾紛中,最常發生的一種情形。然而發生漏水問題,有些住戶會認為反正漏水是漏你家,又不是我家,而且不一定是我家漏水所造成的,為什麼要隨便讓你進來我家裡面看東看西,最後下場當然就是兩敗俱傷,沒辦法解決問題。
關於這個漏水的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6.1.2),如果真的有維護或修繕自己房子的必要,依法是可以進入到樓上住戶家裡面去修繕的,樓上住戶是不可以拒絕的,若樓上住戶仍然不同意,是可以要求管理委員會出面協調(36.6),如果仍然協調不成再到法院起訴處理。

 

二、天花板或屋頂漏水,修繕費用由誰負擔?
若是樓上、樓下住戶的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損壞導致漏水,這個管線破損是誰造成的,如果是樓上或樓下住戶例如在裝潢時不小心導致管線破裂漏水,那就要看是誰施工導致管線破裂,誰就要負責修理費用
如果不是樓上、樓下,而是專有部分(自己家裡面的空間)、約定專用部分(例如:屋頂平台),損壞導致漏水的情形,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1),修繕費用當然是由使用人負擔。
如果是共有部分(大廳、走道、發電機室)、約定共用部分(閱覽室、視聽室、健身房),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2),修繕費用是由公共基金或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負擔。
總結來說,如果家裡面屋頂或天花板發現漏水的情形,可以先請專門處理的抓漏的人員先來現場看,到底是哪裡漏水,順便可以拍照或錄影存證,如果說確實是樓上管線例如馬桶水管漏水所導致,可以請樓上的屋主來看,協調怎樣處理?費用誰來負擔?如果沒辦法雙方自己協調,也可以請管委會幫忙協調,如果說都沒辦法解決,那就只好上法院訴訟解決。
*鑑定單位:建築師公會、防水技術協會


三、大樓可不可以養寵物?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4):「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47.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